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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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为推动省级人民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要求,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对本地教育改革发展和政府有关工作的感受和意愿,为今后改进教育工作、进一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参考。请各教学系部组织教师及学生参加有关调查工作。

一、调查问卷填报时间

1124-1231

二、参与调查方式

通过关注“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进入“政府履责情况调查”平台参与调查。(如果您已关注“中国教育督导”,扫描二维码进入平台,即可参与调查!)详见附件操作指南。

联系人:张家宇


附件:  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操作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