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就业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系:
为提高我校各有关部门及全校教职员工参与就业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就业管理服务工作的改革和创新,切实提高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和就业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一)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1.就业工作先进系
2.就业工作先进专业
(二)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1.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2.就业管理服务先进个人
二、评选范围及指标
(一)就业工作先进系,评选范围为各教学系,不限定评选数量,各教学系结合年度就业工作实际,按照评选条件进行申报。
(二)就业工作先进专业,评选范围为各专业,各系评选、推荐数量不高于系专业数的40%,各系推荐数量具体分配如下:
系别 |
道桥系 |
测绘系 |
建工系 |
机电系 |
汽车系 |
物流系 |
管理系 |
信息系 |
轨道系 |
推荐数量 |
2 |
1 |
2 |
3 |
2 |
2 |
2 |
2 |
2 |
(三)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现从事就业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的专业主任、专业教师,各系评选、推荐数量为每系2人。
(四)就业管理服务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现从事就业管理服务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辅导员、就业工作人员及各系、 职能部门中对于推动学校就业工作位于全省高校前列,或取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等有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员,各系评选、推荐数量为每系2人,职能部门评选、推荐数量为1人。
三、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4:《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
四、工作要求
请各系认真总结202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并严格依据《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附件4),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推荐表格(附件1-3)纸质版请于2022年9月29日14时前报送到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204室,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邮箱lncccjy@163.com,联系人:杨江勇。
附件1:秘密通道55855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系)申报表
附件2:秘密通道55855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专业)推荐表
附件3:秘密通道55855(就业工作/就业管理服务)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4:《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
附件5:2022届毕业生初次就业去向落实率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