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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和业务事项办理指南
2023-03-30 15:40   审核人:

沈阳市高校毕业生

到县域地区企业

就业专项生活补贴

申报服务指南


一、申报条件

申请时满足:

1.沈阳户籍;

2.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在县域地区企业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前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

二、补贴标准

大专生每月500元、本科生每月8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2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2500元,自首次申请之日起36个月为政策享受期。

三、所需要件

1.《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地区企业就业专项生活补贴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缴纳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及参保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注册所在地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五、相应表格

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地区企业就业专项生活补贴申请表

六、相关说明

1.申请人在补贴领取期间,养老保险缴费所在县域发生变更的,应第一时间携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缴纳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还需提供参保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当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注册所在地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变更。

2.本政策与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不可兼得。

七、受理部门

申请人到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注册所在地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八、联系方式

辽中区     024-87821329    新民市   024-27602300      

康平县     024-87342822    法库县   024-87125305      

注:以上内容以官网:http://rsj.shenyang.gov.cn/专题专栏/人才新政专栏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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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到

县域地区企业就业专项

安家费申报服务指南


一、申报条件

申请时满足:1.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到我市县域地区企业就业,签订3年以上(含)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3.在该企业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含)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补贴条件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2000元。

三、所需要件

1.《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县域地区企业就业专项安家费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1.毕业生携所需要件向参保单位申请;

2.参保单位初审合格后携带相关要件到注册地所在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

五、相应表格

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县域地区企业就业专项安家费申请表

六、受理部门

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注册所在地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七、联系方式

辽中区     024-87821329    新民市   024-27602300      

康平县     024-87342822    法库县   024-87125305      

注:以上内容以官网:http://rsj.shenyang.gov.cn/专题专栏/人才新政专栏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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